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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就业平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腾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5

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就业平等(图)

女大学生工作时,希望受到公平对待。(资料图片

市政协委员杨光呼吁禁止就业性别歧视

昨日,针对目前因性别歧视出现的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市政协委员、永川区副区长杨光提交提案,建议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

典型个案

毕业半年工作无着落

去年7月就已毕业的小郭,是我市某高校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时还是学生干部。可是,找工作过程却遭遇意想不到的坎坷。

小郭说,毕业后先是进了渝北区某单位,做了两个月临时工。随后,她不管大企业、小公司,也不管专业是否对口,只要有机会都去尝试。“可用人单位要么说只要男生,要么说只能做临时工。”

不久前,她在渝中区某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员,每天回家脚都是肿的,工作非常辛苦。可单位就是不和她签约。一次闲聊时,主任说,要是她是男生早就签了。觉得自己受到歧视,小郭毅然辞职,现在一直在家。

调查结果

过半女生遭遇就业歧视

日前,西南政法大学针对女大学生就业情况,组织了一次调查。数据显示,在求职过程中性别歧视问题上,女生的感受远远大于男性,67%的女生认为存在男女不平等情况。

西政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陈苇教授介绍,此次调查发现,女生在校成绩普遍较好,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比率不低于男生,而且女性工薪预期值还低于男生。“但是女生的就业签约率明显低于男生,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西政党委副书记李春茹说,调查发现,存在性别歧视的就业部门中,政府部门居于首位,其次是事业单位,第三是国有企业。

委员提案

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就业

在本次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永川区副区长杨光向大会提交提案分析,首先,传统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观念,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意识障碍;其次,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事业单位追求效益优先,承担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必然增加单位成本,相同条件下自然愿意选择男生。

为此,杨光建议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入手,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单位承担改由社会承担,以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单位平等录用女职工;同时,立法明确禁止对妇女就业的性别歧视,包括在就业领域禁止带有歧视的招聘启事和以性别为由不录用女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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